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好计算,因为不知道你的
工伤缴费工资是多少,一次性
赔偿金里面的”本人
工资“是指前12个月的缴费工资,而不是
实发工资。另外,一次性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各省也不一样。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
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伤
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
伤残等级的)
(
1)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
(
2)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