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里,女方能不能拿到
赔偿得看具体状况。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有几种情况能请求
损害赔偿。
要是配偶一方和别人登记
结婚了,或者没登记但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这就是
重婚。
要是持续、稳定地跟婚外异性一起居住,那就是与他人
同居。
要是有身体、精神等方面的
暴力行为,这属于实施
家庭暴力。
要是对
家庭成员长期虐待或者遗弃,这就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要是男方有这些过错行为,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可以一起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这里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判断赔偿的范围和数额。
不过要注意,如果没有上面说的这些法定过错情形,女方通常拿不到
离婚损害赔偿。
比如,只是偶尔的争吵没有上升到暴力行为,或者没有出现长期不照顾家庭成员等遗弃行为,就不符合这些能获得赔偿的条件。
所以女方在考虑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时,要对照这些法定情形仔细判断男方是否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