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最新企业注销清算划拨土地

2.6k浏览 帮助26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1

凡列入全国企业兼并和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的国有工业企业破产,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划拨的土地应纳入破产财产;对依法必须由国家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也不一律无偿收回,划拨土地已经作为企业的注册资金的,应当列入破产财产。

对于破产企业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已经支付了安置补偿费等征地费的,政府应当给企业相应的补偿,这些补偿纳入破产财产;对于划拨土地不是必须收回的,可以允许企业缴纳一定的出让金,将划拨土地纳入破产财产。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最新企业注销清算划拨土地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9字,预估阅读时间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496人选择咨询律师
31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最新企业注销清算划拨土地
一键咨询
  • 161****58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8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0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3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3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1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6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1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4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0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8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1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2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4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3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8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5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5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6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4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7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6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7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7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3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6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6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5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0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2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3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4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6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4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7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8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宿迁152****632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2****686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565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企业注销清算划拨土地
凡列入全国企业兼并和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的国有工业企业破产,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划拨的土地应纳入破产财产;对依法必须由国家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也不一律无偿收回,划拨土地已经作为企业的注册资金的,应当列入破产财产。
33浏览 2025-01-26
划拨土地与国有土地划拨有何不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需支付出让金,期限有限制且可转让、租赁、抵押;划拨通过政府批准,无期限限制但受特定条件约束,不可转让、出租或抵押,使用时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拥有独立物权,权利义务明确,划拨土地权利受限,所有权人监控使用权。出让土地交易不涉及出让金,划拨土地交易需补足该费用,增加交易成本。
16浏览 2024-06-29
划拨土地拆迁
(1)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赔偿;(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15浏览 2025-02-13
国有土地如何划拨到国营企业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国有土地进行划拨的,需要县级以上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批。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19浏览 2025-01-13
国有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国有划拨土地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划拨土地怎么进行转让 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 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资合作建房,获取房产分配或其他经济收益; 5、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6、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所以具体地块的使用年限是按上述规定,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不一定都是70年。 7、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是,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即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那么,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原合同是什么性质?转让方还有无权利按原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费用?对此,《房地产管理法》没有予以解决,在司法实践中易引起争议。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分为三种情形处理。上已表述,《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但由于对人民政府的批准截止时间等事项没有详细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难题。 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转让无效,但在前经批准并办理出让手续的则有效。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这就是说,在前,转让人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则转让人与受让人间的合同按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处理。而实际上,这时转让的已不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已转化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确立的“先出让后转让”的原则,只不过办理出让手续的时间宽延到了前。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前经批准并由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该规定的法律依据应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但弥补了《房地产管理法》对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的合同没有明确定性易产生争议的缺陷,将其明确定性为补偿性质的合同,并将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时间宽延到了前。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前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决定划拨给受让人使用,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为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应缴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该出让土地价格的40%。 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可以。 划拨用地使用权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 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 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347浏览
划拨地重建后土地权还是划拨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划拨的土地建筑物重建的,如果是按原用途使用土地的,还是属于划拨土地,如果改变用途的,需要经相关部门的同意。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0浏览 2025-01-26
划拨土地要交哪些费用划拨土地需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需要交的费用有哪些 划拨土地的转让需要缴纳费用:土地出让金,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印花税等税费。土地出让金,依据住房性质缴纳不同的数额: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住宅片区当年基准地价×1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土地使用权面积。 住宅用地出让金=住宅区片当年基准地价×4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商服用地土地出让金=商业路线段当年基准地价×40%×容积率修正系数×临街深度修正系数×商服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行业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其他费用: 1,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为每宗地收取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工本费:精装每证20元,简装每证5元。 3,印花税5元。 划拨土地的法律规定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这一规定是迄今为止在立法层面上对土地使用权划拨这一概念所作的最权威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380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30****1858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30****2636
  • 谢谢律师的回复,非常满意
    180****3937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