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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同居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他的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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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6
同居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是不可以继承他的遗产的,因为男女同居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就不是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是不能继承他的遗产的;但是如果死者生前有订立遗嘱,明确分配自己的遗产给同居方继承,遗嘱合法有效的,可以继承他的遗产。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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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另一方死亡财产吗?
离婚后另一方死亡财产是需要发生继承,但是首先是需要剔除夫妻共同财产当中的部分。这也就意味着首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属于死亡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是作为遗产来进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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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证更名为夫妻另一方独有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要求,针对该问题需逐个案例进行深入研究与审慎分析。
通常情况下,需要提前备妥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副本、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凭证以及国土资源局核发的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及复印件,然后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变更事宜,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手续费以完成产权变更。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向工作人员提交以下必备材料:
(1)填写完整的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由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房地产权证书;
(4)能够证明房产实际变更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
(5)其他可能需要的辅助性材料。
另外,若涉及已办理按揭贷款的房产,则需特别注意此类房产在未偿还完贷款前无法进行产权变更,且贷款人亦不得擅自更改。
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建议您在办理房产证变更时增加公证程序。
夫妻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至公证机关办理协议公证书(如已离婚,可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办理),明确约定房产及贷款归属,离婚后男方无权再行主张任何权益,而女方则有义务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协助男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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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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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继承权吗
根据《继承法》第二条对继承权顺位以及有哪些人有继承权做了明确的规定:未登记结婚的同居关系,双方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虽然在外人看起来像夫妻一样,但没有法律意义上配偶的权利,故在同居期间如果一方死亡的,另外一方是没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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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意外撞死人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方面的妥善处置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各相关车辆应该原地停留,保留现场原貌,并且尽快与保险公司以及交通警察部门取得联系,如实报告事故的基本状况;
如果涉及到有人身伤亡的情形,必须优先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只有在事发地点偏僻或无车通行等特殊情况下,才能避免对事故车辆造成移动;
其次是现场调节和深入调查,交通警察部门接到报案后,会迅速赶到现场展开勘察行为,详细了解事故车辆、涉事人员、道路环境及空间关系,以及事故发生时的气象条件;
同时,他们还会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的证据材料,对当事人和目击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相应的询问笔录;
第三步是进行必要的检验和鉴定工作,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事项,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其中,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完成委托;
最后是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当发生死亡事故时,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所获取的证据,以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补签居间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之规定,需要符合以下各项所声明的条件,补签合同才具法律效力:
首先,补签合同的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确保其意志自由与权益保障的前提。
然后,补签合同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无瑕疵,以防产生误导或欺诈性的后果。
再者,补签合同中的条款不得违反中国法律及行政法规所设置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亦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等基本原则。
若双方当事人采用了合同书面形式予以订立,则自双方当事人均签署、加盖公章或者按下手印之时起,此份合同即为正式生效。
如果在上述签署、加盖公章或者按下手印之前,其中一方当事人已先行履行了主要义务并得到另一方的认可,那么这份合同同样视为有效。
此外,若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类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订立,而当事人却未能遵守这一规定,但只要其中一方已先行履行了主要义务并得到另一方的认可,那么这份合同仍然被视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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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死亡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需要先区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如果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就需要另一方承担;2、如果是个人债务,另一方就没有义务承担,由遗嘱的继承人来承担。但债务的承担是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的,超过的部分继承人是不用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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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姥死了外孙有权继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外孙并不具备继承外婆遗产的权益。
然而,若在外婆离世前,外孙的母亲不幸先行离世,那么该外孙则可享有替代性的继承权,代为获取其母亲应得的那份遗产。
具体来说,若是继承人的子女早逝于被继承人之前,则应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他们的权益。
在此种情况下,代位继承人一般仅能继承他/她的父亲或母亲所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当继承事宜正式启动之后,我们将遵循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处理;
而在有遗嘱存在的情况下,我们会依据遗嘱的内容来决定遗产的归属;
倘若存在遗赠抚养协议,我们也会依照协议的规定来执行相关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
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是第二顺位继承人:
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离世,则应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为继承他们的权益。
同样地,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离世,则应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继承他们的权益。
在此种情况下,代位继承人一般仅能继承他/她的父亲或母亲所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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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处理财产方式是什么?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处理财产的方式是将共同财产分一半给自己,剩余部分及死者个人财产,则应当按照遗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包括父母子女等都有权参与分配。作为另一方是无权拿到对方全部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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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撞死人同等责任怎么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交通事故中,当双方当事人在不同层面上均存在违规且违法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被认为是导致此次交通事故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因素,同时在事故中的影响力相当、无法明显区分,那么可以判断双方当事人在此次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应属相等。
2.按照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各个当事人的行为及其所导致的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到的作用,以及他们的过失程度来决定每个事故当事人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
具体地说:
(1)如果由于某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他就会被认定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然而,如果是因为涉及两方或者更多方当事人的过失共同引发了交通事故,那就要依据他们各自的过失对此次事故产生及演变过程所产生的影响,并且要看清他们每个人过失的严重程度,然后再进行区分责任的主次、平等与否,以及厘定次要责任的归属;
(3)如果经过各方面分析研判,所有的二手信息都显示并无任何人对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那么这起事故就有可能被鉴定为纯粹的交通意外事件,此时每个人都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只能各自祈祷自己能够平安度过。
相反,如果有某个当事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那么其他所有人就不应对此负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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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户口本补办要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居民个人所持有的《居民户口簿》遗失或被盗时,其户主需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备,并提交一份正式的补发申请。
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明要求补发《居民户口簿》的所有成年人家庭成员均需在申请文件上签字确认。
若因特殊情况导致户主无法亲自前往公安机关办理补发手续,则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并由受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字按手印。
值得注意的是,受托人必须为本户中的成年人。
若经过公安机关实地走访调查后,发现本户中有合适的人员可以作为受托人,则需由居委会和村委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申请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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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遗产吗
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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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指定一个人继承,丧葬费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丧葬费用是无法通过遗嘱立定由特定人士进行继承的。
该类费用并非是在自然人生命结束阶段所遗存下来的属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
然而,相较而言,遗嘱继承的方式往往能够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遗产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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