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一旦通知
债务人就生效,就不能解除。知除非
受让人同意。
《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道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专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属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辟谣】
问:债权
转让合同纠纷都由被告住所地
管辖吗?
答:不是。债权转让
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有管辖协议的,双方
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
民法院管辖,但不得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没有管辖协议的,按照法定管辖处理,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提醒】
问:债权转让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答: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是:
1、合同是依法订立的;
2、不属于根据债权性质、或者是依照其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的;
3、获得债务人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