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意见:
违约金和违约
损害赔偿能否一起主张要看是否超过了个人的损失。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
约定违约金和损失
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
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在要求支付违约金后再要求损害赔偿,可能就超过了实际损失,对违约方来说也不公平,此时就不能同时主张。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