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遗失,可以申请复印。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有两类:一是家庭
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二是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至少有三份,发包方(村组织)、
承包方和乡镇合同鉴证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如果合同遗失了,不用急,可以申请复印留存的发包方或鉴证方的合同书。除了复印外,还应申请办理《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遗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办理程序
1、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遗失需补办申请。
2、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报
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3、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材料及时登记,并出具证明材料由承包方到县档案局查原始资料,同时把档案局原始资料
复印件报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4、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材料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发包方补办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正本)。
5、补办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正本),交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进行
复审合同内容是否档案内容一致,填写一致的,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发承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