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的,能补办吗
对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的时候,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能协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持有该证的,跑人的利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需要补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能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第十八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农村承包土地不能继承,但是能继承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
法律规定,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能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农村承包土地属于不可继承的遗产,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能继承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丢失土地承包合同补办是否能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能进行补办。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补办申请;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登记材料并出具证明材料;承包方到县档案局查原始资料;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材料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补办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的,能补办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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