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可以先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由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并发还
工资及
赔偿金,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
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
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
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