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有下列承担方式:
一、继续履行,也就是违约方根据对方
当事人的请求继续
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二、采取补救措施,也就是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三、
赔偿损失,也就是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四、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
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五、
定金责任,也就是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
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