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属民事
买卖合同的范畴,其性质为
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决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其社会效益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和信誉。
一方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
无效合同。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
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
财产损失免责的
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