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面和我自己找的主管辞工提前辞了一个星期11.4号写辞工书到11.10号走 我11.2都提前和中介老板说辞工的事 老板回都没回我 有时候信息过一天才回 之后过了一天他说先帮我问问上面的老板怎么说 又让我等到了11.4 其中这几天我有打电话发信息给他他都没回 到11.10号我去厂里找文员算完工时之后 第二天11.11我问我老板文员转账给他没有 他回我钱还没到 我每隔几个小时问他他总是这样的理由 11.13下午他给我发了个位置让我去找他 我去到那里之后他跟我说算是我急辞工 说让我继续在厂里做一个月再走我自己又跟厂里辞的工 就给我算了急辞工扣百分之70 扣7天的工资 工时原本是13块给我扣了3块 又扣去40的水电费 当时我在厂里面算的工时有392.5个小时 被他这么扣最后算下来才1661块钱
[律师回复] 如果是员工自己离职或辞职,则无法要求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自己不要主动辞职,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被迫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收集书面通知辞职的证据即可,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随时可要求辞职。如果签订,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通知辞职;过了试用期或没有试用期,则提前30天书面辞职。到期后可依法辞职并要求支付全额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也无法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单位不愿意续签或续签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低于原来合同,则单位应当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并可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