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2、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3、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
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
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
4、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
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
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