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能够的。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
拘传、
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寓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孩子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时限期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3.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议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