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直接
诉讼是指股东利益受损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代表诉讼制度是指当公司权利受到损害,且公司未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时,由股东代表公司对侵害人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