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遭遇强拆,如果对房屋
拆迁有异议,业主应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
诉讼,否则业主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若不配合,有关机关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
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