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两种:一、登记解除。关系自
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登记解除。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
送养人
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应当由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协议。
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二、判决解除。
收养关系人经协议不成,可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提起
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收养人,也可以是送养人,还可以是成年的被送养人。无论用何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都应在法律和
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应保护老人、妇女、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