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关于忠诚协议中“
净身出户”条款有效性问题时,我们必须满足以下几个重要前提条件才能得出其合法有效且对
当事人有约束力的结论:
1)首先,该份婚姻关系本身的有效性应得到法律的认可;
2)其次,这份忠诚协议要符合现行的法律
法规及
公序良俗原则;
3)再次,签订该条约需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且内容不能存在
欺诈与误解;
4)最后,协议内容应当以
书面形式进行明确表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