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协议所约定的净身出户之效力得以实现,需符合诸多条件:
首先,该婚姻关系须为合法有效;
其次,协议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再次,必须经由双方共同自愿签订;
最后,协议约定应以书面形式呈现。在此情况下,方可确认该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作用。而欲证明对方确有出轨行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收集证据:其一,书面证据,如当对方出轨行为败露后,所写下的忏悔之“保证书”、《道歉书》等;其二,电子证据,如对方与其“第三者”间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微信、QQ聊天记录或电话中所含有的信息与语音;其三,视频证据,例如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当场的视频影像或照片。
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所获取的证据不可侵犯他人隐私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忠诚协议在法律层面上的效力分析和分析过程如下所述:首先,忠诚协议可以被视为一份特指某对夫妻之间所订立的合同(契约),而婚姻这一事实则理所当然地可以作为特定男女当事人之间存在的这种契约的前提与基础。
换句话说,相互保有真诚、真挚的忠诚乃是夫妻双方之间固有的、不可或缺的责任。
其次,根据法律条文的规定,夫妻的确应该秉持互敬互爱、忠诚相待这样的理念来维系婚姻关系。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忠诚协议实质上是针对夫妻共同财富的处置与分配做出的合约安排。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忠诚协议所约定的净身出户之效力得以实现,需符合诸多条件:
首先,该婚姻关系须为合法有效;
其次,协议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再次,必须经由双方共同自愿签订;
最后,协议约定应以书面形式呈现。在此情况下,方可确认该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作用。而欲证明对方确有出轨行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收集证据:其一,书面证据,如当对方出轨行为败露后,所写下的忏悔之“保证书”、《道歉书》等;其二,电子证据,如对方与其“第三者”间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微信、QQ聊天记录或电话中所含有的信息与语音;其三,视频证据,例如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当场的视频影像或照片。
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所获取的证据不可侵犯他人隐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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