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医疗服务并未享有理赔责任的话,接下来的诊疗过程便能够申请相应的报销待遇。针对遭受
意外伤害而入住医院治疗的患者,在他们出院之后,仍需要提交由户籍所在村(社区)负责人签署并发章的意外受伤原因确认证明,同时还须附有医院所出具的详尽病案记录;而对那些无法提供足够有效性证明以及
病历记录的情况,我们将做出不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
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