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子女抚养问题的决议,在夫妻双方办理
离婚业务之时,得以依照双方共同商议达成的协议进行处理;
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事件将交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会依据当事人各方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最优利益出发点,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决策。
然而,对于年幼尚不足两周岁的孩子而言,向他们的母亲提供直接的
抚养照顾应被视为首要原则。
至于那些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司法机关必须充分尊重并遵循他们本人真实的意愿和选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