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人在缴纳
社保十五年后可获得的
养老金额该如何计算,答案并不是仅依赖于缴费年限这一个参数所能够决定的。
实际上,养老金的具体额度会受到当地社会平均
工资水平、参保个体的平均缴费系数以及
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按照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每位参保人在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到的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组成部分构成。
其中,基本养老金是依据本地区上一年度社会平局工资与平均缴费指数相乘后得出的结果除以两位数而得来的,即{(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另一方面,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直接依据个人养老金账户累积总额与对应的计发月数之比进行核算得出的。
举个例子来说明,假设某个地区的社平工资为每年5000元人民币,参保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为1,如果其已经缴纳了十五年的养老保险费,并将在六十周岁时正式办理
退休手续,那么他退休之后每个月至少可以得到的基本养老金为750元。
再进一步计算,由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总本金以72000元人民币计,且这个数字包括了个人自缴的所有养老保险费用以及来自政府的补贴和银行存款利息等额外收益,因此个人账户累积的总额必然超过了72000元人民币。
换算成每位参保人退休时每个月应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也就是每个月至少应有517.99元。
也就是说,在这位参保人达到六十周岁并且办理退休手续后,他每月领取的总的养老金最少应该不低于1267.99元。《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