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协议失效(即为“无效”)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那些将土地与房屋进行不同出售的购房协议视为无效;
其次是那些尚未完成产权登记及交易手续的购房协议;
第三个因素是当
房屋所有权人出现问题时,购房协议也被认为是无效的;
此外,如果
购房者在签署协议过程中侵犯到了其他拥有优先购买权人的权利,那么这份购房协议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同样,如果该单位的购买行为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标准,那么此类房屋购置协议也会被评为无效。
再有,如果签订购房协议时当事人未能充分展示其所具备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样的购房协议也是无效的。
另外,如果在签署购房协议时,双方意愿未能得到真实有效的表达,那么这也是导致购房协议无效的原因之一。
最后,那些明显违法相关法律、或者是对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构成严重损害的购房协议,将会被评价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