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与公共汽车之间所涉
交通事故的维权行动,可锁定被告人包括该公共汽车公司、实际驾驶人员,以及与此次事故相关的机动车辆投保险种对应的保险公司。
遵照现行
法规,当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中引发了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毁等严重后果时,其责任限额内的强制保险需要由相应的保险公司按照定损金额进行赔付;
若超过此赔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由事故中的过错方按照法律规定负责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