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合约中如果任一方违反约定,那么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求
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的主要组成部分应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两倍于预付的
定金;
2)
违约金(请注意:定金和违约金两者不能同时适用,必须从中挑选一种进行赔偿,通常情况下选取金额更高的那一项财产);
3)已交由守约方向中介机构支付的佣金费用;
4)遭受的房屋价差损失。
当发现某一方面违约时,另一方应当立即启动法律程序并采取必要的司法保护措施,以免受到房屋无法顺利执行或根本无法执行带来的经济困扰。《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