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一方当事人依据法定解除权决定
解除合同时,务必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以便使其知悉相关事宜并保障双方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当通知中明确指出若某
债务如约定无法按期履行的话,将自动触发
合同解除之规定,那么这就需要等到相应的条件与期限正式满足之后,方可正式启动解除程序。
对于行使解除权的这一方以及被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通过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解除行为效力,或者直接提起
诉讼或者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
起诉状副本或者
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