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因怀孕而遭解雇的员工,她们享有申请如下赔偿的权利:
首先是关于非法
解除劳动关系的
赔偿金,这笔赔款相等于两倍的
经济补偿金。
除此之外,还有怀孕期间、
产假期间以及哺乳期内的
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工资以及
加班工资应当与其他津贴同时发放。
至于经济补偿方面,根据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有资格领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也会按照一年来计算;
而未满六个月的话,则给予半个月工资的补贴。
若在哺乳其间被突然
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
法规,每年均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的
经济赔偿金。
其他如经济补偿和
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措施也应遵循相关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
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