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于2021年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之明文规定,
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的
三方协议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被视为有效的法律文件:
首先,参与协议签署的各方主体应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该协议中所包含的意识表示应该是真实且自由意志的反映;
最后,该协议内容不得违反任何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同样地,根据2021年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明确规定,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将被判定为无效。
然而,如果该强制性规定并未直接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那么该行为仍然可以被认定为有效。
此外,任何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也都将被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