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有一方未能签署自己的姓名,那么该
购房合同将被判定为失效。
然而,如果虽然没有签署书面签字但已经盖上了印章,则此份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购房合同是为了明确买卖双方之间的权责关系,在双方当事人签订并盖章后,合同即刻生效或者当其符合交易双方规定的生效条件时,也即刻生效;
在此过程中,书面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