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购
安置房时,需要注意手续方面的诸多细节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提到的是开发商名下的
房产证原始文件;
其次是由开发商法定
代表人直接签署并盖章确认的
授权委托书;
接着便是在
拆迁之前涉及到的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是相应的房产证注销声明;
然后是用于证明被安置人员身份的
身份证复印件;
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环就是关于拆迁安置的最终协议条款;
再者是一份完整的房屋移转
过户申请表;
最后就是
房屋产权证实务登记申请书以及测量项目所涉及的分户平房图以及若被拆解拆迁的业主已去世,则需提供死亡证以及
代理人证件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等各项细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
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