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
医保备案申请时,请务必详尽准备以下提交材料:
当事人之
身份证以及社会保障卡等证件,如有代办需求者,需额外提交
代理人之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作为补充资料;
此外,您还需要提交基本
医疗保险常驻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以确保所有备案信息能够得到完善与准确的记录;
如果您是由用人单位外派至异地工作的员工,那么请务必提供单位开具的相关派遣证明文件;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会要求您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将共同建立异地就医
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以确保异地就医患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