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购买的房产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入住,您应该尽快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促交接房通知;
其次,经过适度的督促之后,倘若开发商仍未在规定时限内交付房产,那么作为
购房者便有权即刻行使
合同解除权。
然而,如果开发商仅仅因为
延期交房而遭受催促,但是在合理期限内依然未能履行承诺,此时,只要他们提供充分的延误原因解释,作为购房者无须主动寻求解除
购房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