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电子合同时,以下几种途径是我们可采取的解决方法:
首先,若双方均能达成共识并协议成功,那么我们便可解除该份合同。
当然了,当事人也是完全可以自行设定一个能够设法
解除合同的相关条件的。
当这个解除合同的条件得以满足并且看起来可行时,解除权人此时就有权根据法律程序正式解除合同。
其次,根据本国《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中的规定,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当事人都是可以光明正大地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1)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按期实现;
(2)在履行期限截止前,如果契约一方明确表示不会履行他方的主要
债务,甚至用行为来表明这一态度;
(3)对于契约中约定需要履行的主要债务,如果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催告,但经过适当的时间后却依然未履行;
(4)当事人未能按照合约规定的期限完成主要债务的履行,而且经过合理期限的等待和催促之后仍然没有改变;
(5)除了上述几点,国内法律还有一些关于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特别规定,如适用范围更广或更加严格等。《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
担保人对
债务人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