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
欠条确实具备其合法性与有效性。
然而,为了奠定欠条的法律价值和地位,需要符合主体适当、意思表示真实且合法,以及不得违反现行法律
法规等多重前提条件。
在制定欠条内容时,必须明确记载借款的缘由及具体金额,并让
欠款人签署确认,如此一来,便足以保证欠条拥有强大的法律约束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借人和借款人依法签订的欠条等债权凭证,一旦没有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条款,便能立即获得法律认可,成为借款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有效的
证据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