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拆迁房屋申请产权证明所需缴纳税款及费用问题,具体如下:
首先是
契税,依据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划分标准,若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且成交单价未超过每平方米4600元,同时满足小区绿化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这两项条件时,需按该房屋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
如若其中任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则需按3%缴纳契税。
其次是人工服务费用,此项收费为每平方米3元。
再者是产权证明登记费用,对于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的拆迁房屋,需缴纳90元登记费用;
若建筑面积介于100至200平方米之间,则需缴纳100元登记费用;
随着建筑面积每增加100平方米,登记费用将额外增加10元。
此外,还涉及到拆迁房屋测绘费用,具体标准为:
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需缴纳80元;
建筑面积在50至100平方米之间的需缴纳120元;
建筑面积在101至200平方米之间的需缴纳160元;
建筑面积在201至300平方米之间的需缴纳200元。
最后,产权证明
印花税也需缴纳,其比例为拆迁房屋成交价格的0.03%。《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