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屋交易时,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和交易安全,需确保所购
房屋贷款已经全额偿还完毕,没有任何
抵押物存在;
此外,该物业须具备完整的“三证”(即
房屋所有权证书、
契税证明、
土地使用权证),并且房屋所有权证上应至少登记有一位所有权人为及每一位共同所有人及其各自的配偶信息,这些所有人都须提供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如
结婚证等),以上材料均需一同送至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房屋转让手续的办理。
若共有产权人为夫妻关系,则只需由其中一方申请办理仅显示其个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即可。《
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