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备进行二次
结婚注册时,所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的文件涵盖如下要素:
首先是必需携带的个人
身份证明包括户籍证明及身份证件。
其次是要求出示的关于个人未曾拥有配偶且与潜在伴侣无任何直系血缘或旁系血缘联系的书面声明并需进行签名确认。
此外,如曾经离异者还需提供
离婚证的详细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人士若希望注册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同往登陆地点为双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城市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
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