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修缮及建筑物拆除过程中的补偿操作办法如下所示: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根据被
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以及折旧状况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单位面积的单价计算出相应金额。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用,这部分将依据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中所达到的标准,为其按照规定标准向每个人口提供每个月的补贴。
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个方面的具体数额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确定,不可随意更改。《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