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这一领域内,租户与房东需共同磋商并最终确认房屋的租赁价格。
此价格约定应遵循双方达成一致的时间表与付款方式,可依照以月度为单位、季度周期、年度周期或进行一次性的全额支付等方式进行租金支付。
在此过程中,
承租方有义务给付约定租金,如出现无正当原因的拒付或
逾期支付现象,其将会承受相应的
违约责任。《
民法典》(1)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2)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
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3)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