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明文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其履行合同义务未达到先前双方已达成的协议约定时,该当事人将承担以下三种法律责任之一:
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以纠正违约行为;
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某些情况下,若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
违约金条款或者
定金条款,那么违约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者适用
定金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