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的补偿费用来说,它主要是为了弥补因
拆迁而给被拆迁房屋所有者带来的经济损失,这些赔偿费用会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以及其毁损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并将其折合成每平方英尺或者每平方米的单价来进行计算。
至于周转补偿费用,这笔款项主要是用来补贴那些在拆迁过程中需要暂时去居住其他地方或者自行寻找临时居所的被拆迁房屋住户,这是基于他们在临时居住环境下生活的不便,因其临时居住条件不同而有所区分,具体数额会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和月份进行逐月补贴。
再来谈谈奖励性质的补偿费用,这类款项的目的在于激励那些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自愿迁往自然环境优美的郊区,亦或是无偿放弃某些权益如选择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
总之,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类具体标准均需由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进行审慎地制定出来。《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