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对
工伤鉴定所取得的结果存有异议,该当如何应对呢?在此情况下,不服鉴定结果者可依法发起行政复议;
若对行政复议决定仍有不满,则可进一步提起行政
诉讼。
然而,倘若通过
人民调解、仲裁等途径依然未能解决争议,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在民事诉讼
立案前,各方务必先行通过调解或仲裁程序进行处理,否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接受其起诉请求。
此外,对于涉及
工伤争议的问题,应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参照处理
劳动争议的相关程序妥善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
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
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