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4号——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相关要求,以下是我国公民
法定节假日的具体安排:
新历元旦当日享有1天的假期(即每年1月1日);
传统农历春节共计有3天的假期(分别为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
清明节当天享有1天的假期(即农历清明节);
劳动节享有1天的假期(即公历5月1日);
端午节享有1天的假期(即农历端午节);
中秋节当天享有1天的假期(即农历中秋节);
最后,在国庆期间,我们将享受3天的长假(即公历10月1日、2日和3日)。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此期间需要进行
加班工作,则应根据
法规要求支付相应倍数的
工资报酬,以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