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替换厂房土地的价格差异造成的损失;
厂房经营过程中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由此导致的停工停产损失;
地面各类设施及建筑物(如厂房房屋、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
因
拆迁所发生的厂房搬迁费用;
对被解雇员工的安置与补偿费用。
至于每亩征用土地究竟能得到多少补偿款,则必须依据当地物价水平、土地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精确计算。
此外,还须参照当地政府所发布的征收拆迁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因为各地的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