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空坠物导致人员受伤时的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相关法律规定指出:
因就医治疗产生的各类费用以及因
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应由
责任人全额赔付。
这其中包括
医疗费用、误工报酬、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及必要的营养补给费用。
对于无法确定
侵权行为人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由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建筑物使用者进行补偿,但需提供
证据证明自身并非侵权
行为人。
此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正式施行以来,如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者未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时,依法需要承担未履行安全保护义务的
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
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