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工亡导致的
劳资纠纷问题,受诉人在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详细填写并提交书面的
劳动仲裁申请书;
2.工亡职工的个人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
3.用人单位的合法
营业执照副本;
4.如有
代理人代理
诉讼的情况,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亡确认书;
6.其他与案件有关的必要
证据材料。
此外,请注意
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