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与生效之间的差异在于,合同成立乃是合同发生效力的首要条件。
仅当合约已经正式成立后,方可进而探讨其效能有无实现这个议题。
换言之,凡已具备效力的合同,无不代表其必定早已得到有效设立;
然而,那些业已成立的合同并不意味着必定已获致实际生效。
依据我国于2021年度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明确规定,当各方当事人共同采用书面合同书方式来构建合同时,那么从当事人均已完成签字、盖章或按手印这一刻起,合同便正式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在签字、盖章或按手印这一环节之前,假设当事人任何一方已经先行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对方对此表示接受,那么该份合同亦将被视为已经成立。
此外,《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还规定,只要是依照法定程序合法成立的合同,自其正式成立之日起便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另行达成协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