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下班过程中所遭遇的交通意外情况下,通常所需承担的相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支出:
首先是
医疗费用部分,具体金额将依据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收费凭据予以共同确认;
其次为误工损失费,此项费用将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期及实际来源收入状况综合评定后得出结果;
再者是交通费项目,其取值以受害方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接受诊治或转院治疗而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为准;
此外还需支付
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