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
交通事故中实施逃逸行为者,我国相关
法规明确规定了严厉的惩治措施。
具体来说,刑事处罚方面,凡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并逃逸的,需承担三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刑责。
若因逃逸直接导致他人死亡的不良后果,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罚。
而在行政责任层面上,即使未达到犯罪程度的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也会被处以200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可能被处以15天以内的拘留。
至于已经构成犯罪的逃逸行为,不仅需要吊销其驾驶执照,而且还将被终身禁止再次取得驾驶资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