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协议的正式生效之时通常被定义为自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算。
当双方当事人对于商品房买卖协议中的各个条款达成高度共识之后,该份协议便得以正式建立起来;
而当协议双方完成了签约和盖章手续后,其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即可得到充分保障,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房买卖协议的生效并不依赖于任何形式的登记程序,即无论该协议是否已经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都不会对其法律效力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